《易经》第六十二卦 小过 雷山小过 震上艮下 M%[vsJ~: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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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 i~D-+lo 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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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 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 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 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 有飞鸟之象焉,有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顺也。 U%+qp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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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 CRn=c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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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飞鸟以凶。 8S?cv
象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SSfQCj&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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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 3|j'e{v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 g@\OL=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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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 rr2Zy[O
象曰: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 Y_ cgH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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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。 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 dh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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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 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 8V74bK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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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 3E[`[8:i^
象曰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 .5/MM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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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 \~$8*D&,
象曰: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 }$r:[j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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